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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申请变更执行申请人

发布时间:2023-11-07 19:59:51

债权转让变更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应该附以下证据:

1、债权转让协议且申请人已经履行;

债权转让申请变更执行申请人

2、债权转让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的证据或者公告通知的证据。

执行法院核实后做出执行裁定书,将申请执行主体变更为申请人即可。变更执行主体一般要立案,大致一个月。

债权转让协议已依法达成且已依法通知债务人,可作为申请变更案件执行人的依据的认定是正确的,作出裁定相互冲抵符合法律的规定。

债权转让申请变更执行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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