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虚假债权转让转让人逃避债务

虚假债权转让转让人逃避债务

发布时间:2023-11-07 20:01:34

虚假债权转让转让人逃避债务的后果:

(一)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虚假债权转让转让人逃避债务

(二)抗辩权随之移转,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三)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虚假债权转让的类型有:

虚假债权转让转让人逃避债务

夫妻中一方虚假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损害夫妻的共同利益。

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假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高价受让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虚假债权转让转让人逃避债务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温馨提示:
本文【虚假债权转让转让人逃避债务】由作者 债务法律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