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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

发布时间:2023-11-07 20:15:48

行使抗辩权的限制有:

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在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行使;

2、先履行抗辩权只能在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行使;

3、后履行抗辩权只能在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抗辩权行使程序中的限制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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