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抵押权与留置权有何主要区别

抵押权与留置权有何主要区别

发布时间:2023-11-08 00:00:43

抵押权和留置权的主要区别:

(一)标的物不同。

抵押权与留置权有何主要区别

留置权的标的物仅为动产,抵押权的标的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二)成立条件不同。

抵押权是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则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无需债务人的意思表示。

抵押权与留置权有何主要区别

(三)实现方式不同。

抵押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四)优先效力不同。

抵押权与留置权有何主要区别

同一动产同时存在留置权与抵押权的,法定担保优先于约定担保,因此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温馨提示:
本文【抵押权与留置权有何主要区别】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