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区别:案件嫌疑人就是怀疑本案作案嫌疑人,具有作案的重大嫌疑。案件嫌疑人可以变成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涉嫌犯罪被准备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拘留的人认为要逮捕的,要在拘留三天内申请逮捕,情况特殊可延长4天,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嫌疑人,最长可以延长30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犯罪嫌疑人不是一定就有罪,只要被称为犯罪嫌疑人那么就代表着案件还没有做出最后的判决,只要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犯罪的事实,那么就可以不用承担刑事的责任,这都是根据案件的情况来处理。醉学网提醒您,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机构判决确认其有罪,否则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没有区别,前者是后者的简称。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疑人、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1、“案件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大致意思相同。案件嫌疑人,可能是一般违法案件的嫌疑人,也可能是刑事犯罪案件的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仅是指的刑事犯罪嫌疑人。
2、在司法机关侦查过程中,可能会把多人列入案件嫌疑人,然后再进行调查取证,找出真正的违法犯罪人,这种情况很正常。
3、在户籍信息中出现这样的字眼,只要当事人没有干违法犯罪的事情,就不需要怕,对自己没有什么影响的。
1、涉案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表达的大概意思一致。前者适用比较广泛,可用于行政案件也可以用于刑事案件,后者只能用于刑事案件。
2、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罪犯:违反刑法规定要受到刑法处罚的人。
犯人:是指在服刑的人。
犯罪人:违反刑法规定要受到刑法处罚的人。
嫌犯与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违反刑法规定要受到刑法处罚,但还没有定罪的人。
联系就是他们都触犯了刑法,但区别在于有没有定罪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区别:
1、犯罪嫌疑人存在于公诉案件的侦查阶段以及审查起诉阶段,而被告人存在于公诉案件和自述案件,并且都在审判阶段;
2、有些案件在侦查以及审查之后,对犯罪嫌疑人将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不会转变成被告人;
3、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有参加法庭调查,以及进行证据质证的权利。而犯罪嫌疑人可委托辩护人,并且可以拒绝回答提出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被告人,是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办案机关为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规定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二)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三)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四)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没有区别,前者是后者的简称。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疑人、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审判机关判决,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认定某人有罪。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在法院判决某人犯某罪之前,即使证据确凿,也要把他称为"犯罪嫌疑人",只是有嫌疑而已,不是罪犯!这是法律专业术语。"犯罪分子"是大众的叫法,包括判决前和判决后对犯罪嫌疑人的叫法、不规范的叫法,跟"犯罪嫌疑人"意思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