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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公证程序

发布时间:2023-04-22 14:49:18

借款合同的公证程序为,先向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然后提交借款合同等申请材料,再由公证机构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公证,发给公证证书。

借款合同公证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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