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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效力

发布时间:2023-04-22 14:57:20

债务免除的效力是,如果债务部分免除的,则免除部分的债务消灭,债务人无需再履行;如果债务全部免除的,则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的从权利一般也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债务免除效力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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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务免除效力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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