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变更产权人需要15-30个工作日。不动产权证变更产权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不动产权证等资料至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管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