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债的过户需要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变更债务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