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能办理房产过户。双方需携身份证件、结婚证、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表格与存量合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制作新证核发过户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