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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停工损失谁负责

发布时间:2023-04-22 16:44:05

拖欠工程款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请求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停工损失是由过错方负责,如果各当事人均有过错的,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担责。

拖欠工程款停工损失谁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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