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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4-22 16:46:57

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是,出质的财产应属于出质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出质的财产不能属于不得出质的财产;以及质权人与出质人需要依法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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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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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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