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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不担责的协议如何约定

发布时间:2023-04-22 16:59:15

担保人不担责的协议应约定,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的履行期限;保证方式、时间、范围;免责的具体情形;免责条款的效力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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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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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担保人不担责的协议如何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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