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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4-22 17:18:56

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果该合同经法定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予以同意、追认的,则合同有效,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也有效;如果不被同意、追认的,则合同无效,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需退回。

效力待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怎么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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