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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负责偿还盖有公章的借条

发布时间:2023-04-22 17:39:51

如果盖章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负责人,则由公司负责偿还盖有公章的借条,股东只需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该印章是被公司以外的人盗用、冒用的,公司不负责偿还。

谁负责偿还盖有公章的借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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