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发布时间:2023-04-22 18:56:34

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主观要件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客观要件是,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所谓变造,则是对真实的公文、证件或印章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进行加工、改制,以改变其真实内容。

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
本文【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