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无法公证,禁止买卖。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不属于个人财产不得进行买卖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