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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未出生婴儿能否得到赔偿

发布时间:2023-04-22 19:44:50

拆迁未出生婴儿一般不能得到赔偿。拆迁赔偿是政府征收土地时对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搬迁,在拆迁过程中损坏权属人其他财产给予支付的对价。未出生的婴儿不能界定为法律意义上的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法享有取得拆迁赔偿的民事权利。

拆迁未出生婴儿能否得到赔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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