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都具备法人的基本要素,但两者有很大差别:
1、设立的程序不同;
2、设立的目的和业务活动范围不同;
3、终止的原因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