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买房署孩子名经购房者同意即妥当,但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孩子未经购房者同意将该房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购房者无法要求取消交易,孩子死亡、该房作为遗产被划分继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