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发布时间:2023-04-22 20:01:41

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
本文【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