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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公房再婚配偶是否享有居住权

发布时间:2023-04-22 20:08:39

民法典规定公房再婚配偶可以享有居住权,配偶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完成设立登记的依法享有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民法典规定公房再婚配偶是否享有居住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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