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偿还债务新政策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