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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

发布时间:2023-04-22 21:43:55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权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

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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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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