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与并购无关的商业秘密应怎样保护

与并购无关的商业秘密应怎样保护

发布时间:2023-04-22 22:29:35

与并购无关的商业秘密应当在并购过程中,将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护,如果并购过程中,必须要围绕商业秘密进行洽谈的,可以通过与对方企业签订保密协议的方式进行保护。

与并购无关的商业秘密应怎样保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与并购无关的商业秘密应怎样保护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温馨提示:
本文【与并购无关的商业秘密应怎样保护】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