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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构成要件

发布时间:2023-04-22 23:37:31

破产债权的主要构成要件包括:

破产债权的构成要件

1、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

2、破产债权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3、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

4、破产债权是非依破产程序不得行使的债权。

破产债权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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