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提起的诉讼不失效。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原债权人可以选择撤诉,债权转让生效后,由受让人通过债权转让,获得对债务人的债权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