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注册程序:
1、具备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
2、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供相关材料;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
(一)名称;
(二)主要经营场所;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经营范围;
(五)合伙企业类型;
(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