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过户费用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收取。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赠与公证费为评估价的2%,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