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不会自动过户。住房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应当说明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账户里的余额资金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