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宅基地使用证转让需到乡镇国土所提出转让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丈调查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报国土局审核,审核通过登记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