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受领延迟是违约行为吗

受领延迟是违约行为吗

发布时间:2023-04-23 02:10:14

受领延迟是违约行为。债权人迟延受领的,依法应向债务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延迟受领而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如保险费、提存费、运输费等;若为金钱给付义务的,债务人可以停止支付受领延迟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人还应承担交易价格风险责任。

受领延迟是违约行为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温馨提示:
本文【受领延迟是违约行为吗】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