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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法人地位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23-04-23 02:27:01

滥用法人地位司法解释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滥用法人地位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一条

股东行使知情权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公司请求该股东赔偿相关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根据本规定第十条辅助股东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会计师、律师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公司请求其赔偿相关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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