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程序包括:双方协商解约事宜,签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确认书、注意保留书面文件,搬离退房办理交房手续,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