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起步最高死刑的意思是行为人所犯罪行的量刑规定为,最低会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会判处死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年起步,最高死刑”这个梗来源于我国刑法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司法解释,该罪名已经并入强奸罪。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3、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4、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我有一个不成熟的想法
快收起你那大胆的想法
我国有一部成熟的律法
并且有一套成熟的刑法
三年起步,最高死刑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一部分,意思就是说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或实施犯罪行为的量刑。
劝楼主一句你的思想很危险,望你及时(xuan)马(ya)勒(le)崖(ma)悬。
“三年起步死刑不亏”源自于我国的刑法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司法解释,该罪名已经并入强奸罪。
这个梗源于网上一段说法:“爱她就去摸她,喜欢就QJ啊,表白有什么用还会被拒绝,追不到就C,C不到就下药,翻脸就发果照,大不了蹲监狱,连监狱都蹲不起还敢说爱她?”还有什么“三年牢里偷着乐,黄泉路上笑着走”“我愿意用三年光阴换你一生阴影”的类似说法。
后面因为一些宅男的调侃,就演变成为只要网上出现好看的美女或者少女,评论或者弹幕里就会出现“不用问了,三年起步最高死刑”这样的说法。有一天看视频的时候,里面是非常可爱的小女孩,突然飘过一个弹幕“用我三年,换她一生阴影”。
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QJ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罚来说,三年起步,最高死刑是中国大陆地区网络社区中对美少女(特别是萝莉和幼女)喜爱者的一种常见吐槽,吐槽对象通常只限于男性。只是一种比较玩笑的交流而已,但这种调侃方式被不少人抵制。
说实话,这样的说法并不让人觉得很有趣,反而觉得很恶心很恶俗,堪称是最令人讨厌的梗没有之一。不要将这种恶俗文化当做有趣,希望各位网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