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后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只要符合相应的法定条件即可,即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可以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如果刑事判决已经做出,需要另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法律分析
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 被告人在监狱服刑的,法官可以到监狱提讯被告人。被害人如果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导致物质损失的,那么受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该依法退还损失。可以说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原则上都属赔偿的范围。但是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不属附带民事赔偿的范畴。具体的赔偿范围有以下六点:
1、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2、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
3、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4、实质损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
5、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6、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可以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如果刑事判决已经做出,需要另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一般情况下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一定物质损失的,在相关的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