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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受贿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如何界定

发布时间:2023-01-20 16:11:52

受贿罪中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的界定为: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如何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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