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产过户的办理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税费,核税缴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领取新证,核发过户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