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可以依法转让。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得随意出售,但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可以进行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