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认罪认罚被判处一年半的,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可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宣告缓刑的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传销罪有可能判缓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认罪认罚签了,会对判缓刑有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犯罪分子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说明犯罪分子已经认识到自身的犯罪行为,是悔罪的表现,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同时还体现出犯罪分子再犯的可能性就比较小,如果犯罪分子是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在量刑建议中,是会建议人们法院判处缓刑的。
对于涉嫌组织领导违法活动罪的犯罪分子,根据案件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如果符合 缓刑适用条件 的,是可以予以 缓刑 判决的。缓刑,不是 刑罚的种类 ,只是 刑罚 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 拘役 ( 管制 除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检察院只是一个量刑建议,具体判决还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被告人积极认罪悔罪,争取宣告缓刑吧。
检察院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也就是说检察院提出了确定刑的量刑建议。能提出确定刑的应该属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