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对方不配合履行当事人可以选择解除协议,由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拒绝行使解除权的,可以二手房买卖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依约履行;对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