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不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所以分公司的债务可以由总公司承担。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承担。但在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可用分公司的财产偿还总公司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