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拘留后是要送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包含了整整24小时那个时间点,24小时以内不包含正好24小时那个时间点。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宣布刑事拘留后,一般情况下,必须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刑事拘留24小时后没有犯罪事实的就会释放,刑事案件拘留超过24小时是在合法范围内的。据法律的规定,派出所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但是传唤、拘传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本条应当理解为,对犯罪嫌疑人宣布执行刑拘后,应在24小时内送至看守所进行羁押。刑事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24小时内送到看守所,之所以做出这样的一种实践方面的紧急规定的话,就是为了防止在这样的时间内会存在着一些刑讯逼供的行为,这对于当事人的一个自由的方面权利的话是有所损害的。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24小时内送到看守所,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的分类
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二、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 相关图书 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日常生活当中,拘留所它和看守所之间的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并且对于有一些刑法当中的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员的话,首先会进行拘留拘留完毕之后的话,在紧急的24小时之内的话,必须要送到看守所,防止一些违法行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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