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解散的主要程序有:
1.成立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
2.确认清算财产。被清算公司的财产应当包括宣布终止时公司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
3.确认清算债权。
4.支付清算费用。
5.债务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