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证办理如下:土地使用人填写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颁发国土证书。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