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转让程序包括:买卖双方初步达成意向,签订二手房转让合同,买方向卖方支付全款或首付款;到市房产交易中心评估二手房价值,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缴纳相关税费;房产局给予回执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