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过户流程是: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二)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核档证明到房管局提交申请;
(三)备案网签核税缴税,出具税务收据;
(四)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
(五)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领取过户回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