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私下买卖过户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证等资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按照房管局回执单的日期缴纳税金,递交税务收据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