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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抵充的方法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23 09:07:38

清偿抵充的方法可分为三种:

清偿抵充的方法有哪些

1、约定抵充,当事人之间就债务人的履行用来抵充何宗债务有约定时,从其约定。

2、清偿人指定的抵充。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则清偿人有权单方面指定其给付系清偿何宗债务。

3、法定抵充。有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应优先抵充;均已届清偿期或均未届清偿期的应尽先抵充无担保或担保最少的债务;担保相同的,应尽先抵充因债务人清偿而获益最多的债务;获益相等的,尽先抵充先到期的债务;获益相等且清偿期相同的,按比例分别抵充其一部分。

清偿抵充的方法有哪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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