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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生前欠账的处理

发布时间:2023-04-23 09:15:54

人死了生前欠账一般由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如果死者没有遗产或者是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那么就不再偿还。如果没有遗产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那么就不能要求继承人偿还了。最好的方式是对死者的遗产进行拍卖,以抵偿债务。

人死了生前欠账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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